建築物無障礙環境是確保人民生活基本權利的重要保障,現行「建築法」下之「建築技術規則」建築設計施工篇第十章「無障礙建築物」專章為重要的條文規定,配合該專章訂定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規範」將各設施進行細緻的規定,於民國97年訂定後,歷經97、101、103、108年等修正,都是為進行無障礙環境地推動,使無障礙設施設計成為社會認可的基礎環境設計需求,讓邁入高齡社會後的生活環境能夠更安全、安心、便利及友善。 本案例中的區公所符合建築法規內所定義「無障礙建築物」,民眾洽公來往頻繁,故推動無障礙環境責無旁貸,唯經費有限,所以逐年編列預算設置無障礙設施來改善現有環境,立意良善值得鼓勵。今年目標為設置「一至三樓無障礙樓梯扶手」,進一步加強無障礙環境改善。 目前公共建物內通常會要求設置無障礙樓梯與扶手,新建物如尚在建造階段,仍能修改施作;但舊建物的樓梯通常已建造固定,僅能於樓梯加裝扶手時盡量滿足無障礙設計規範。 本建物內的樓梯扶手目前僅有內側木扶手,唯形狀尺寸上不符規範,且無法滿足持續握持使用,而外側牆面上則無扶手,且樓梯終端地面亦無警示設施;目前樓梯踏面邊緣已於日前設置止滑條, 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規範內的樓梯扶手規範通則如下:
本案例於一至三樓兩側施工安裝樓梯扶手,中間為連續不中斷,兩端依規範設置牆面扶手,唯配合樓梯原設計,盡量滿足無障礙設計規範,終端警示措施採用止滑貼片設計。 為推動無障礙環境,於民眾進出的哺乳室有一13cm的高低差,輔以設置活動斜坡板彌平高低差。並增加無障礙設施的引導標誌,提供行動不便者的說明指引資訊。
|
照護誌
使用高品質輔具,提升照護品質 月份
六月 2024
分類
全部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