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行建築法內之「無障礙建築物」專章為條文規定,配合專章訂定的《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》,為建置「無障礙環境」的正確參考依據,用以降低設計方與施工方於無障礙設計的溝通不良,提升社會對無障礙設計的重視。雖然無障礙法規規範的是相關的公共建築物,如一般居家住宅、或未包含在無障礙建築物內的建物環境,進行改善時都可以因應環境空間的既有限制,參考該規範進行調整(意謂非全然照本宣科),以設計出適合的無障礙環境。 本案例為里民活動中心的廁所,因應來往中心的長輩多,常有乘坐輪椅的長輩到來,原廁所門口淨寬不足,當推輪椅進出時卡卡不便,故想進行改善以便利里民使用。 如案例中的廁所,原門口淨寬不足,輪椅雖能進出但很卡,故討論進行門口拓寬。進行拓寬需將內門片拆除,重作新門片,但內部空間不足,故改為外門片使用。惟門口外有凸出門眉,以及較少使用的抬面洗臉台(廁所內部已有洗臉台)。如要改為外門片,需進行如下改善:
先拆除面盆,接續拆除內門片,並進行打除凸出門眉。 以中間凸出柱子平面為準,最終要砌出一片平整外牆,需要於凹陷空間填磚,並以泥作砌出整面牆壁打底。 於泥作壁表面施作抿石子,塗布、整平及洗滌,新做完的抿石子外牆,看起來的確較美觀。 最後安裝無框式橫拉門,門口拓寬完成,便利長輩乘坐輪椅進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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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月 20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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